第一条:组委会
2009年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,由环湖赛组委会(中国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12号)根据国际自行车联盟(UCI)的规定和本赛事的特定规则主办。本届环湖赛将于七月十七日至二十六日进行,共设序幕赛和9个分段,比赛总距离为1355公里。
第二条:赛事类别
本赛事面向男子精英和23岁以下级别的运动员,它已被列入UCI亚洲赛事日程表内,注册级别为2.HC。 依照UCI 2.11.014条规定,个人总成绩前15名的运动员,得分分别如下:
100,70,40,30,25,20,15,10,9,8,7,6,5,4和3分。
每段前8名的运动员,得分分别如下:20, 14, 8, 7, 6, 5, 4和 2分。
每赛段着黄色领骑衫者得10分。
第三条:参赛队
依照UCI第2.1.005条款的规定,环青海湖赛面向以下参赛队:
UCI职业队,UCI洲级职业队,UCI洲级队和国家队。
依照UCI第2.2.003条款的规定,每队参赛的运动员最多7名,但不得少于5名。官员5名。
第四条:竞赛总部
竞赛总部将于7月14日 09:00-22:00开放,地址如下:
青海省湟中县多巴镇西街159号,多巴基地6号楼2楼会议室
电话:+86 971 4698201 传真:+86 971 4698201
赛事总监:
地址: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12号 邮编:810000
电话:+86 971 8252216 手机:+86 13709715377
传真:+86 971 8252024
第五条:领队会及检查会员证
参赛队代表须于七月十六日15:00-16:50到多巴基地6号楼5楼会议室,检查会员证及队服,确认本队参赛者名单,并领取号码布。
领队会依照UCI 1.2.087条款的规定安排,由裁判团成员出席,定于七月十六日下午17:00在多巴基地6号楼5楼会议室举行。
第六条:竞赛播报
有关竞赛的情况将通过广播报导,频道为:145.450MHz。
所有消息皆用中、英两种语言播报。
第七条:公用器材车
公用器材服务由禧玛诺公司提供。
将由3辆公用器材车和2辆公用摩托车提供服务。
第八条:序幕赛
8.1 序幕赛的比赛距离为4.8公里
8.2 序幕赛中不得使用如UCI规则第1.3.023中所述的计时赛专用赛车,只允许使用UCI第1.3.001—1.3.002条款规定的普通的公路赛车。也不得使用碟轮及附加把(按UCI 规则1.2.032条第2,3段所述)
8.3 运动员出发间隔时间为1分钟。
8.4 各队的出发顺序将由裁判团征得组委会同意后,抽签决定,各队运动员的出发顺序由本队决定。
第九条:最后3公里事故处理
将根据UCI规则第2.6.027条款执行。
第十条:终点时间限制(关门时间)
考虑到每个赛段的特点,关门时间确定如下:
平 路:10%(第九段)
丘陵地段:15%(第五段)
山 路:20%(第一、二、三、四、六、七、八段)
在特殊情况下,关门时间可根据2.6.032条款,由裁判团和组委会商定后决定。
第十一条:排名—时间奖励—公布
排名如下:
1、个人总成绩排名(黄色领骑衫):
●计时裁判所记录的时间将计入个人总成绩排名,时间奖励只计入个人总成绩内。
●如果有两人或多人的个人总成绩相同,将根据个人计时赛(含序幕赛)的尾数成绩相累积计算来排列名次,如再相等,将根据其每分段比赛的名次相累加来排列名次,如还是相等,则按最后一段比赛的名次排列来决定。
个人总成绩排名领先者可获得当日奖金。
2、团体排名
● 分段团体成绩是根据该队当段前三名运动员成绩相加来计算的,如成绩相等,则根据该队在分段赛中前三位运动员的名次相加来决定,如成绩仍相等,则根据该分段中该队最佳运动员的名次来决定。
●团体总成绩名次排列,是根据每分段赛中该队前三名运动员的成绩相加来决定,若成绩相等,则根据以下规定排名:
1)各分段赛中获得团体第一名的次数;
2)各分段赛中获得团体第二名的次数……,依此类推。
如果成绩仍相等,则根据该队在个人总成绩中最佳运动员的名次来决定。
任何少于3名运动员的队,将被取消团体总成绩的排名。
团体总成绩领先的团队队员,其服装应有独特的标记。
3、抢分排名(绿色领骑衫)
●抢分所得分数的名次排列,将依每分段所得分数及途中冲刺所得分数累计计算。
●每段前15名的运动员,得分分别如下:16,14,13,12,11,10,9,8,7,6,5,4,3,2和1分。
●各途中冲刺点的前三名运动员得分分别如下:5、3和1分。
●依照UCI 2.6.017条规定,若个人总成绩相等,则按以下顺序排列名次:
1)分段赛中获得第一名的次数;
2)途中冲刺第一名的次数;
3)个人总成绩名次
获得各分段各冲刺点的前3名运动员,将获得当日奖金。
获得绿色领骑衫的运动员将获得当日奖金。
途中冲刺得分点分布如下:
|
分段 |
距起点公里数/剩余圈数 |
|
1
|
103.3 |
|
2 |
16.5(第五圈结束) |
|
3 |
67.5 及 143 |
|
4 |
71 |
|
5 |
67.6 |
|
6 |
38 及 92 |
|
7 |
84 |
|
8 |
23 |
|
9 |
余15, 10及5 圈 | |
为获取个人积分总成绩排名,运动员必须在规则规定的时间内跑完全程,排名才有效,否则,不得获取最终排名。
4、爬山排名(红色领骑衫)
爬山总成绩将根据11次爬山冲刺得分来决定。根据UCI第2.6.017条规定,若爬山总得分相同,将按以下准则排名:
1)在特级山路获得第一名的次数
2)在一级山路获得第一名的次数
3)在二级山路获得第一名的次数
4)在三级山路获得第一名的次数
5)个人总成绩排名
获得各分段赛各爬山冲刺前三名的运动员,将分别获得当日奖金。
获得红色领骑衫的运动员,将获得当日奖金。
每段爬山得分分别如下:
|
分 段 |
距起点公里数 |
|
1 |
62(2级) ) |
|
2 |
56.5(1级) |
|
3 |
51.55(1级),103(特级) |
|
4 |
57.2(1级) |
|
5 |
102(3级) |
|
6 |
115.4(3级)、126.3(2级) |
|
7 |
36.5(1级)、135.6(特级) |
|
8 |
132(特级) | |
不同级别爬山得分如下:
特级山路前六名分别得:9,7,5,3,2和1分。
一级山路前五名分别得:7,5,3,2和1分。
二级山路前四名分别得:5,3,2和1分。
三级山路前三名分别得:3,2 和 1 分。
为获取爬山个人总成绩排名,运动员必须在规则规定的时间内跑完全程,排名才有效,否则,不得获取最终排名。
5、亚洲最佳个人排名
亚洲最佳个人总成绩排名是指亚洲队的亚洲选手。
亚洲最佳个人总成绩将依据本规则第9条第1款的规定来排定。
亚洲最佳选手着蓝色领骑衫,并获得当日奖金。
6、亚州最佳团体
亚洲最佳团体总成绩(依据亚洲队的亚洲选手),将依据本规则第9条第2款的规定来排定。
7.关于领骑衫
获得领先排名的运动员,将身着不同颜色的领骑衫。
若一名运动员同时获得一件以上的领骑衫,则根据以下顺序选定领骑衫:
1)个人总成绩;
2)积分总成绩;
3)爬山总成绩
4)亚洲最佳选手总成绩
组委会将要求下一位选手穿着该名次的领骑衫,但不享受领骑衫奖金,领骑衫奖金只颁发给获得领骑衫资格者。然而,如果该选手应着世锦赛或全国锦标赛、UCI世界杯赛、巡回赛、系列赛的冠军领骑衫的话,则可以身着该领骑衫。
8.时间奖励
1)终点冲刺:前3名运动员分别获得10,6和4秒。
2)途中冲刺:前3名运动员分别获得3,2和1秒。
第十二条:补给
1)允许在规定的补给地段给运动员提供饮食补给。
2)补给站区间马路两侧不得停靠任何车辆。
3)各分段补给站设定位置如下:
|
分段 |
距起点公里数 |
交通方式 |
|
1 |
93.6 |
大巴 |
|
2 |
--- |
--- |
|
3 |
81.5 |
大巴 |
|
4 |
--- |
--- |
|
5 |
--- |
--- |
|
6 |
77.6 |
大巴 |
|
7 |
85.4 |
大巴 |
|
8 |
79.4 |
大巴 |
|
9 |
第10圈开始至第16圈结束 |
定点 | |
第十三条:奖金分配表和特殊奖
本届环湖赛设奖金和特殊奖。按UCI规定,将扣除7%的特例税及2%的药检费付给UCI,其余部分将以现金方式在颁奖晚会上发给各领队。
第十四条:药检
药检完全按照UCI的规定执行。地点将设在每赛段终点处附近。
第十五条:颁奖仪式
根据UCI 规定第1.2.112条,以下运动员必须出席正式的颁奖仪式及记者会:
1、各站前3名
2、亚洲最佳选手
3、爬山王
4、冲刺积分领先者
5、个人总成绩领先者
以上运动员须在每段比赛成绩公布后上台领奖。领奖结束后需参加记者会。
此外,要求以下运动员出席闭幕式颁奖仪式:
1、个人总成绩排名前六名
2、积分排名前三名
3、爬山排名前三名
4、亚洲最佳选手
5、团体排名前三名及亚洲团体冠军
第十六条:判罚
采用UCI的判罚规定。
第十七条:其它
代表队领队、教练、运动员及其他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则及UCI规则。
(来源:2009环青海湖国际自行车赛官方网站)